陕西府谷:补植复绿还原生态,依法守护绿水青山
2023-08-03 06:11:26
民主与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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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刘苑)近日,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审结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这起案件是该院环资法庭引入“碳汇”理念,作出判决的森林碳汇赔偿刑事案件。
被告人李某某于2022年12月25日以每株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批杨柳树。同年12月30日,李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购买的杨柳树并于12月31日出售。今年1月4日,李某某又以每株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批杨柳树,并于2月1日将杨柳树出售,共得款24951元。
经鉴定,李某某共滥伐林木146株,林木的活立木蓄积量 59.7366立方米,价值 34411元。府谷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同时,李某某滥伐林木的行为,破坏了本地区林木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其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及时进行异地补植,并缴纳碳汇价值损失。
案发后,李某某积极进行了补植,验收成活率为100%。就附带公益诉讼部分,公诉机关请求判令被告人承担其滥伐林木所造成的碳汇价值损失11231.4元。